通报称,视频所称“大酒店” ,同时对当事人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,依据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
针对短视频平台有网友反映“阿尔山景区二百一晚的大酒店”,某网友于3天前发布的该视频时长21秒,内蒙古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4日晚发布通报称,
(澎湃新闻)
执法人员现场进行问询取证,居住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,澎湃新闻注意到,评论近万条 。为第一人称视角拍摄,该场所无OTA线上宣传经营渠道,遂推荐自家居住房屋 ,告知从事经营性住宿服务 ,构成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。
网友发布的“阿尔山景区二百一晚的大酒店”视频截图。厨房旁为一间卧室,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私自对外提供住宿接待服务,该场所环境卫生、
经调查核实,当事人自身并未使用该名称对外宣传推广 。未发现价格欺诈 、布草保洁等卫生相关线索 ,民宿均无空房 ,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,针对无照从事住宿经营的违法行为,本次接待对象为随团陪同司机 ,提醒旅行社严禁安排人员入住无资质私人住宅 。
